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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概念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是把申请人(包括发明人)的某些公开,或者第三人从申请人或发明人那里以合法手段或者不合法手段得来的发明创造的某些公开,认为是不损害该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 的公开。
2、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①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新增】;
②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③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④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上述情形下的公开,不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3、证明材料
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 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 | |
声明时间 | 提出申请时 | 提出申请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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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的期限 | 申请日起 2 个月内 | 申请日起 2 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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